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掏了近10億的贊助商安踏很火大 孫楊這樣回應

| | | | 2018-8-23 10:21

“穿衣門”繼續(xù)發(fā)酵。8月21日晚,孫楊斬獲400米自由泳金牌后接受采訪時,對這一事件淡然回應:“這種事情對我來說,已經見怪不怪了,小事情,真的,不會影響我!睂O楊的小事,對品牌和商戰(zhàn)來說可能是大事。

到8月22日,雅加達亞運會已開賽四天了。意外的是,連續(xù)奪金的“中國飛魚”孫楊穿什么領獎,倒成為了人們關注的焦點。

  這出連續(xù)劇的背后,是品牌間的無形暗戰(zhàn)。

  第一幕發(fā)生在8月19日,雅加達亞運會的游泳首日比賽中,中國代表團游泳選手孫楊在200米自由泳決賽中獲得冠軍。領獎時,他并未身穿中國代表團官方贊助商安踏提供的領獎服,而是穿了其個人代言的品牌361°運動服;而他的隊友季新杰獲得銅牌,兩人同為中國選手同時登臺領獎,服裝卻沒有統(tǒng)一——令外界和觀眾訝異。

  第二幕在20日,孫楊在男子800米自由泳決賽中再次奪金,登上領獎臺的孫楊這次換上了安踏,但他做出了某種妥協(xié):巧妙地用披在身上的國旗擋住了領獎服的品牌標識,全程都沒有拿開,而胸前的安踏Logo則用五星紅旗的貼紙粘住。

  “穿衣門”繼續(xù)發(fā)酵。8月21日晚,孫楊斬獲400米自由泳金牌后接受采訪時,對這一事件淡然回應:“這種事情對我來說,已經見怪不怪了,小事情,真的,不會影響我。”

  孫楊的小事,對品牌和商戰(zhàn)來說可能是大事。

  爭奪超級巨星孫楊

  從2009年開始,安踏便是包括奧運會和亞運會在內的中國體育代表團官方合作伙伴,為中國隊提供統(tǒng)一服裝。

  得益于其多品牌攻勢和良好的市場策略,安踏已趕超李寧成為國產運動品牌“老大”。2012年及2013年,安踏業(yè)績也呈現下滑態(tài)勢,但很快在2014年就恢復了增長,并在2015年實現營業(yè)額首次突破百億元關口,自此力壓李寧“一飛沖天”了。

  “穿衣門”發(fā)生的當晚,安踏體育用品有限公司(02020.HK)就發(fā)布聲明表達了不滿。在多少帶著火藥味的官方聲明中,安踏表示:“作為中國體育代表團的官方合作伙伴和中國奧委會的官方合作伙伴,安踏為中國運動員打造了登上領獎臺的領獎服”。隨后聲明還指出,同一國家的運動員身著不同的領獎服登臺,在世界體育史上史無前例……

  “我們相信中國代表團對于違紀違規(guī)事件,將會有公正的處理決議!卑蔡しQ。

  這讓人想起26年前,喬丹在巴塞羅那奧運會上,帶領夢之隊集體披上美國國旗,遮蓋住官方贊助商銳步提供的領獎服。當時包括喬丹在內的夢之隊的一半球員都與耐克簽約。

  “喬丹是在奧運會上做過同樣的事情。但是籃球和游泳比賽有著天壤之別!币晃皇煜んw育行業(yè)的人士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,“籃球是商業(yè)化很強的運動項目,游泳不是,平時也不打什么聯(lián)賽,很多游泳運動員的工資甚至都是依靠贊助。像孫楊這樣的超級明星的確不愁贊助者,可是孫楊游泳隊的兄弟們呢?”言下之意是,游泳隊很多選手的培養(yǎng)和未來,可能就指望著國家隊代表團的官方贊助商。

  安踏廣告和宣傳費用大漲

  安踏自2009年以來就與中國奧委會保持了長期的合作關系,并于去年和國際奧委會以及中國奧委會簽署了到2024年的續(xù)約協(xié)議。

  因此,印著安踏Logo的領獎服是最為核心的贊助資源之一。根據相關協(xié)議,在領獎臺上,所有運動員都應身穿安踏提供的專門服裝。但在運動場上,各運動隊可以身著自己贊助商的比賽服。

  記者獲悉,安踏在2012年拿下2013~2016中國奧委會體育服裝贊助商權益的價格至少為6億元人民幣。安踏方面未披露新周期的權益價格,不過就在上周的安踏中期業(yè)績發(fā)布會上,安踏首席財務官賴世賢表示,2018年上半年,安踏的廣告及宣傳費用達到了12.35億元,而去年同期這一數字僅為6.81億元。在業(yè)績發(fā)布會上談及原因時,賴世賢表示:“宣傳費用上漲的主要原因是去年第四季度與中國奧委會續(xù)約!

  更加微妙的是,風暴中心的另一個品牌、孫楊代言的361°始終未發(fā)一言。值得一提的是,安踏和361°都誕生于福建晉江,同為香港上市公司,都在市場競爭中獲得不錯的發(fā)展,同時積極布局國際化戰(zhàn)略。與此同時,昔日“老大哥”李寧今年上半年實現收入47.13億元,不到安踏的一半。

  有網友將孫楊“穿衣門”比作兩家福建“晉江系”之間的“延禧宮斗”。兩家公司的沖突最早要追溯到2010年,當時就有運動員在賽后發(fā)布會上穿著比賽服裝而不是領獎服裝參加。安踏就曾表示,這是違規(guī)行為,運動員應該知道什么場合穿什么衣服。

  體育是否應該容忍“特權思維”

  在體壇,因贊助商問題引發(fā)的矛盾并不少見,頂級明星和團隊整體利益沖突的案例很多。唯一能夠規(guī)范運動員準則的,就是大家都按照契約精神來辦事。

  在全球也是一樣的,過去,勒布朗·詹姆斯簽了耐克品牌后,出場服還是必須穿NBA的贊助商阿迪達斯,F在,耐克是NBA贊助商,庫里出場服就得是耐克,雖然Under Amour是庫里個人的贊助商。

  孫楊“致敬”喬丹的事件,去年在中國游泳運動員寧澤濤身上也發(fā)生過。當時,寧澤濤的個人贊助商和國家隊贊助商沖突,結果寧澤濤的下場是被驅逐。隨之而來的是,其個人商業(yè)價值直線下滑。

  一位央視體育數字化部門前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:“運動員需要配合國家奧委會和所在的職業(yè)體育聯(lián)盟,完成最高商業(yè)伙伴的權益,這在任何一個國家和職業(yè)聯(lián)盟都是共識!彼J為,如果有商業(yè)贊助條款,就應該根據條款,確保贊助商利益,這也是體育組織持久發(fā)展的基礎之一。

  不過,站在巨星的位置,想法可能因時因地而不同;@球巨星姚明曾在自傳《我的世界我的夢》中表示,一個球員在比賽中如果想穿和其他球員不同的鞋子,這種權利應當被尊重。姚明回憶稱:“2003年亞洲錦標賽上,我還是穿上了銳步鞋,雖然耐克是官方贊助商。我的隊友巴特爾和另一位球員與阿迪達斯簽了約,但他們仍然遵守規(guī)矩穿的耐克鞋。我希望成為第一個破例的人,不為了我自己,而是為了我之后的隊員們。”

  易建聯(lián)也曾在2016年的CBA聯(lián)賽中因腳部不適,換下了聯(lián)賽贊助商李寧提供的比賽鞋,穿上個人簽約的、非贊助品牌的耐克球鞋上場。

  這次易建聯(lián)“扔鞋風波”后來廣為流傳,籃協(xié)也對易建聯(lián)做出了停賽一場及通報批評的處罰,并對廣東隊罰款5萬元人民幣。

  球星、品牌、籃協(xié)、聯(lián)盟全都受到了影響,幾乎可以說沒有一方是贏家。

  不過,易建聯(lián)扔出的鞋子還是砸開了體育仲裁的大門。CBA在新賽季根據運動員以及其個人贊助商的訴求調整了規(guī)則,最終耐克旗下的易建聯(lián)及Jordan Brand旗下的郭艾倫,通過繳納一定費用的方式取得了穿著自己代言品牌球鞋參加CBA比賽的權利。

  以本次亞運會的中國代表團參賽選手為例,有和官方贊助商不同的品牌簽約的運動員遠不止孫楊一個——男籃隊員丁彥雨航與耐克簽約、女子網球球員張帥和亞瑟士也有合作,但他們也都得身穿安踏的領獎服登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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