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珠寶品牌 Tiffany & Co. 與連鎖零售商 Costco(好市多) 之間的法律糾紛最終塵埃落定。
本次審判開始于今年9月20日,主要目標是為了裁定 Costco 盜用 Tiffany 商標權(quán)的行為造成的具體損失和賠償金額。
一位 Tiffany 的發(fā)言人證實,陪審團已經(jīng)給出判決,要求 Costco 賠償 Tiffany 550萬美元。Costco 表示,約有2500枚帶有Tiffany標志的戒指售出,總價值約為78.1萬美元,遠低于法院判決的550萬美元的賠償金額。
此外,Costco 還將支付額外的罰金,目前雙方律師正在上交證據(jù),幫助法院決定最終的金額。預(yù)計在幾周之內(nèi),曼哈頓的聯(lián)邦法官Debra Freeman 將會公布她的最終判決。
法庭公布初步判決之后,Costco 表示:“我們將會針對陪審團的決議提出上訴。由于最終判決尚未下達,我們不會對此給出更多的評論。“
判決公布之后,Tiffany 的股價上漲了1.8%,達到72.63美元每股,而Costco 的股價上漲了3.4%,為152.51美元每股。

此次法律糾紛最早起源于2013年2月,當時 Tiffany 將 Costco 告上法院,聲稱 Costco 在店內(nèi)非法使用 Tiffany商標來描述某對特定的訂婚戒指,但是這對戒指并非由 Tiffany 公司生產(chǎn)。
此后,盡管Costco 停止繼續(xù)使用Tiffany的標識,但是Tiffany并未取消上訴,聲稱品牌的“形象受到了損害!盋ostco 則反駁稱, “Tiffany” 一詞可被認為單寶石分叉戒指的通用術(shù)語。
去年9月,紐約南部地方法院駁回了這個說法,判定 Costco 非法使用商標,判決允許 Tiffany 向 Costco 尋求賠償。當時,地方法官 Laura Taylor Swain在判決書中提到,有證據(jù)顯示,Costco的員工意識到消費者將這些戒指誤以為是Tiffany 集團推出的珠寶,但是并未采取任何行動。
這并不是Costco第一次卷入類似的法律糾紛。此前,瑞士手表品牌 Omega(歐米茄)曾經(jīng)上訴,認為 Costco 無權(quán)出售他們從“灰色”渠道獲得的 Omega 手表。
美國律師事務(wù)所 Hand Baldachin & Amburgey 的 Douglas Hand 表示,由于賠償金額遠高于Costco 出售戒指所獲得的收入,這次判決“傳遞了一個重要的信號:不要隨便盜用別人的商標,否則你會得不償失!